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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妳對生命本源(soufce)的信心,是否也對妳的療癒有幫助?




A以我的經驗來說,當時我就是本源,並感受到透徹清明,




而生命本源不在我擴大的覺知之外。我彷佛相容並蓄了一切。




我前面也提過,我的療癒不需要任何信仰,因為那是一種清明的狀態,我無所不知。




信念或信仰都被「知」所取代,我彷佛變成萬事萬物,




存在於一切之中,一切也存在於我之中。我變成永恆與無限。




我在這樣清明的狀態中醒來,所以立刻頓悟。




我知道如果我選擇回到人間,我的身體將會痊癒。




因為我的經驗告訴我,每一個人的本質都同屬一體。




我們都是從單一整體分散出來的存在,也終將回歸整體。




我的瀕死經驗,讓我得以一窺萬事萬物,同屬一體道理。




我可以稱之為上帝、本源、婆羅門或一切存在,這些「術語」對不同的人各有不同解釋。




我不認為神性,跟你我有所不同。




對我來說,那是一種存在的狀態,而不是另一種存在。




它超越了一一分法,所以我的內在與它永遠緊緊相連、不可分割。




血肉之軀的我,只是整體的其中一個面。




 




Q:個人意念與整體意念是否在某個地方互相連結,因此每個人都能自由取得療癒與力量?




A我認為應該有,這表示每個人,都可自由進入那個有療癒力量的地方。




我相信人類的世代相傳的神話故事,阻止了我們進人那個地方。




世代積累的信念,導致我們這個世界充滿了分別心與衝突,就連我們的身體內部也一樣。




這些看不見的彌(meme,一種強迫性的感染力)讓我們看不見真相,




讓我們以為我們跟宇宙能量是分開的。




我們被卡在非黑即白的一一分法裡,也遠離了內在的創意中心。




我們不但創造了這些神話,還加以推波助瀾。




隨著故事的轉變,我們的現實世界也會反映出這些轉變。




為了讓這種療癒更常發生,我們必須改變神話故事,把「彌」轉化,




讓我們得以明白,我們與宇宙能量實為一體。




如此一來,我們就可以跟創意中心緊密連結,製造出更多的正面能量。




當我們把個人的創造力跟宇宙生命能量合而為一,並視其為一體,療癒就會自動發生。




 




Q:在妳的瀕死經驗中,是否感受過自由?如果有,能否描述一下?




A我的確覺得自己獲得解放。我覺得瀕死經驗不但把我從過去的意識形態、信念與觀念中釋放,也讓我不需要尋找新的意識形態、信念與觀念。




對我來說,我們之所以會尋求及堅信這些教條,




是因為教條能在不確定的時候,讓我們感到安心。




但是我們會對教條愈來愈依賴,唯有相信教條就是真理,才能獲得確定感及安心。




我覺得我們愈是相信現實的有限本質,教條就會變得更加根深柢固。




瀕死經驗,讓我有機會體驗身心,都不需要確定感的自由自在。




換句話說,這讓我即便在不確定之中,仍可感受到完美,




保持那種層次的心理解放,對我來說,就是真正的自由。




 




Q:如果妳知道回來後癌症不會痊癒,妳還會選擇回來嗎?




A因為當時的我處於清明的狀態,如果我感受到我應該回來,並透過生病的軀體來傳達訊息,我應該還是會回來。




我會希望,當時的領悟就算無法消除或減緩疾病,但至少能幫我消除或減緩內在的痛苦。




活在生病的軀體裡,必定有其目的。




我相信每個人的存在都有其意義,無論身體是否健康。




 




Q:妳帶回的訊息吿訴我們,應該好好做自己,但如果是罪犯跟殺人犯呢?




他們也應該好好做自己嗎?




另外,妳說在另一個國度裡沒有審判,這表示殺人也無須付出代價了!




A在那個國度裡的確沒有懲罰,因為沒有需要懲罰的事情!




我們都是純粹的意識狀態。




很多人無法接受死後沒有審判這個事實,只要想著作惡多端的人必須付出代價,




就會讓我捫感到放心。但是懲罰、獎賞、審判、譴責等行為只存在於「這裡」,




不存在於「那裡」。




所以我們才需要法律、規定與制度。




在另一個國度裡,我們對自己與自己的所作所為,都瞭解得清楚透徹,




無論那些行為是否道德。




我相信人之所以會傷害他人,都是出自於自身的痛苦,以及限制感和分離感。




會犯下強暴和謀殺等嚴重暴行的人,對自己本身的美好一無所知。




我猜他們一定對自己極度不滿意,才會對別人製造這麼多痛苦。




因此,其實他們最需要的是憐憫,而不是來世的審判與更多折磨。




我下相信罪犯與殺人犯是真的在「好好做自己」,




我認為人類只有在迷失方向、不瞭解真正的自己時,才會訴諸於破壞。




罪犯找不到自己的中心位置,他們對其他人所做的暴行,只是反映出他們內在對自己的感受。




 




我們經常用「他們」而不是「我們」來區分加害者與受害者,




但其實沒有「他們」,只有我們!




連續殺人犯是生病了,就像癌症患者一樣。




如果殺人犯變多了,就代表社會生病了。




把他們關進牢裡只是治標不治本,就像治療癌症的症狀一樣。




如果我們不改變,並企圖超越社會內的核心議題,問題會愈演愈烈,我們只好蓋更多監獄,司法制度也會負擔加重。




罪犯不只是自己自身環境下的受害者,也是整體背後的問題,所顯現出來的症狀。




我並不是在幫他們的行為開脫,我想要說的是,




自從知道了自己本具的美好,我就改變了。




如果大家都能真正瞭解自己、知道自己有多偉大,就不會選擇傷害他人。




一個與整體密不可分的、快樂的、被愛的人,就會知道傷害別人,就等於傷害自己。




 




Q:妳的意思是說,犯罪者(假設是殺人犯)死後會跟聖人去一樣的地方,也一樣不會受到偏見?




A是的,一點也沒錯。




在那個狀態中,我們瞭解無論自己的一舉一動看起來有多負面,




都是源自恐懼、痛苦及有限的洞察力。




很多時候我們會做那樣的事、有那樣的感受,都是因為我們以為別無選擇。




然而在另一個國度裡,我們很清楚自己的生理限制,所以我們可以瞭解,




為什麼當初會做那些事,並且充滿同情心。




被我們貼上「罪犯」標籤的人,也是受害者,傷害他們的是自我限制、痛苦與恐懼。




當我們明白了這一點,就會感受到自己與每一個人、每一件事緊密連結。




這是我在另一個國度領悟到的道理,我們同屬一體,我們都是一樣的。




如果大家都知道這一點,就不需要法律跟監獄了。




但是在這世上的我們還沒看透,所以我們會用「我們」和「他們」來思考,




言行舉止也都受到恐懼所驅使。




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有審判、法律、監獄跟懲罰。




在這個國度裡的此時此刻,我們需要這些東西來自保。




但是在另一個國度根本沒有懲罰,因為當我們到了那裡,就知道我們都是彼此相關的。




 




Q:如果我們創造出自己的現實,人類還會因為因果報應而受到懲罰嗎?




A我之前曾經提過,在瀕死經驗的狀態中沒有懲罰。




因果報應是一種平衡的觀念,而不是因果關係。




舉例來說,我從不使用惡報這種字眼,因為我認為報應根本不存在。




我只相信生命的每個面向,都是構成整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




我也不再相信,生命是以線性時間一一接續的,這是因果報應的思考基礎。




當然這也是我們從小到大被灌輸的觀念。




在瀕死的狀態裡,我發現每一世的每個時刻(過去、現在、未來、已知、未知、不可知)




都同時存在,跳脫了我們對時間的認識。




我發現我已是完美了,我也相信每個人都一樣。




我們視為正面、負面、好或壞的事情,都只是完美、平衡的整體的一部分。




 




Q:我聽過有人提到寬恕的重要性,妳在另一個國度是否也需要做大量的寬恕?




A在瀕死經驗的狀態中,因為清明了悟,而讓寬恕的整個意義截然不同。




我發現我還沒寬恕的是自己,而不是別人。




我看似做錯的每件事,都不會受到負面批評,我只是瞭解到自己,為什麼做了那些事。




我也明白在那個永恆、無偏見的國度裡,其實不需要寬恕自己或任何人。




我們都是宇宙完美又精巧的孩子,我們因純粹的愛而存在。




無條件的愛就是我們與生俱來的權利,而不是審判或譴責,




而且我們不需要做任何事,就能獲得無條件的愛。




這就是我們的身分與本質。




因為有是非對錯,才產生了寬恕的需求。




當是非對錯的評斷消失了,自然沒有什麼好寬恕的。




在我們編織的宇宙織錦裡,所有的思想、文字與行為都是不可或缺的,




能用來創造無以限量的美好整體。




就像我先前提過的,光譜需要每種顏色來做對比,並讓生命成為一種存在。




還有什麼需要寬恕的呢?




現在我已經用同理心、無條件的愛和憐憫取代寬恕,包括對我自己以及對他人。




我不評判,因為評判就會製造寬恕的需求。




現在我對每個人在整體中所扮演的角色,只有關愛與尊重。




 




Q:太愛自己不會變成自私自利嗎?




A一旦我們瞭解每個人都位於永恆宇宙的核心,我們在整體的中心位置就會變得至高無上,而且我們也會看見愛自己的價值。




你不可能付出自己所沒有的,在我的文化中,我被灌輸凡事要以別人為優先,自己最不重要。沒有人教我要愛自己;或珍惜真正的自己。




正因為如此,我可以為別人付出的東西非常少。




只有當我們能夠充分地關懷自己,才有辦法為他人付出。




只有當我們無私地愛自己,用尊重與憐憫接受自己就是美好的存在,




才可能用同樣的方式為別人付出。




先學會珍惜自己,對別人的關懷自然會隨之而來。




自私源於不夠愛自己,而不是太愛自己,因為我們都會自動彌補不足之處。




你不可能太愛自己,就像用來對待別人的真情永遠不嫌多。




這世界的苦難都來自大家不夠愛自己,偏見、恐懼與懷疑太多,而安全感太少。




如果我們都可以更關心自己,這些苦難都會消失。




嘴上說「我愛你」但心中沒有愛,就是一種做作行為。那不是真心話。




對自己好就跟對他人好其實是一樣的,因為我們同屬一體,緊密交織。




體認到自己的神性,有助於我們看見自己的美好,以及我們值得擁有無條件的愛。




一旦我們瞭解這個道理,對其他人付出同樣的愛,就會變得更簡單了。




 




Q:多數尋求心靈成長的人都相信,自我意識會阻礙心靈成長,




也認為我們應該捨棄自我意識。妳為什麼不認同這一點呢?




A因為如果你否認自我,自我就會更用力反撲。




你愈抗拒某件事,那件事就會更激烈地反擊以求生存。




但是當你可以無條件地,愛你的自我意識,接受它是你這輩子的表達方式之一,




自我意識根本不成問題。它不會阻礙你的成長,相反的,它會大有幫助。




自我意識是與生倶來的,是我們天生的一部分。




只有在死後,才會完全沒有自我意識。




在世時抗拒自我意識,只會製造出更多的自我批判。




除此之外,只有無條件地去愛自我意識,才能接受其它人的自我意識。




唯有如此,自我意識才不會變成問題,謙卑與美好也才能真正的散發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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